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院
“关于开展HPV监测项目”
院内比选公告
潜在供应商:
我院将召开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院“HPV监测项目”采用E6/E7方式,院内比选会议,会议由医院设备科组织,申请科室、财务科参加,党群办负责全程监督。届时,请潜在供应商准时参加,务必提供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及公司实力资料、方案响应文件(密封)、参会人员的授权书等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 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3:00
2、会议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3、比选方式说明:
3.1本次比选拟采用供应商合作谈判方式,比选小组成员由院内专家、财务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供应商制作的《比选方案文件》(一式三份)以及谈判情况,我院对推荐产品进行比选,比选结束7日内医院将结果通知供应商;如结束后有特殊情届时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3.2请仔细阅读《HPV监测项目比选公告》的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3.3本次比选,我院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可以暂不采购,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4、参会供应商的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合法企业;
4.2参会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4.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2如有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其它涉及特许经营许可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4.2.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2.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4)
4.2.5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参会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能给采购方提供的最短的供货期限、退换货及服务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培训、技术支持服务能力的承诺、伴随服务、配送能力等);
4.2.6须提供近三年内,所投项目在国内、川内同类项目一览表,含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合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收款复印件(需有客户签名)或银行进账联复印件;
4.2.7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在四川省范围内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服务体系,即若是生产厂家直接投标,需在成都设有办事处或指定代理商执行货物配送,并将厂家与代理商关于执行此项目物流配送的委托协议附于投标文件内。(协议内注明代理商必须认同厂家所投产品规格,并按投标价执行供货);
4.2.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10参会供应商应承诺能够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规格、有效期及时供货。如成交后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直接影响医院工作,且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将停止供货,并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2.11参会供应商应承诺,对采购方认为必要的实地考察进行相应的协助。
4.2.12参会供应商应在文件书中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5、报价要求:报价请按照“品目及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的格式填写。
5.1以人民币报价。
5.2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货物、劳务、材料、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仓储、维护、退换货、培训、保险、税等各项费用,即参会供应商对采购方的实际供应价。
5.3报价原则:原则上所有比选项目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格。
5.4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6、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9、其它说明:
9.1比选报价文件书(一式三份)的编制、装订: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
9.2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此次比选项目交付。
联系人:罗老师:13990220917
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院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