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妇幼函【2017】60号)和四川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紧急通知》(【2017】53号)要求,加强和规范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2017年4月10日—17日,市卫计委抽调妇幼指导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专业人员对我市6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采用访谈、查阅资料、现场考核等方式,重点对出生证明签发场地的安全性及办理流程;管理文件和制度;空白证.印章管理;宣传告知工作;补发.换发,废证和档案管理,各项登记及记录情况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医疗机构咨询检测服务和干预措施落实等进行检查。共检查了6家妇幼保健院、7家县级以上综合医疗、6家乡镇卫生院。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提出了整改意见,下一步还将通过下发通报、召开专题培训等,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