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

科室负责人:刘志红     联系方式:0838-2503295

医保科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医疗保险、物价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及物价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根据上级医保机构下达的各项指标,协助各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使用医疗耗材。

三、负责医院为住院病人进行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向医保局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资料。

四、按时编制各种医保相关数据的统计报告,准确、完整的提供上级部门和院相关部门及领导所需各种医保资料。

五、熟悉医院的医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掌握医疗物价收费的动态变化及相关信息。认真掌握医保费用报销范围标准。

六、负责医疗收费项目的上墙、上专栏公示,医技内容的实施更新调整。

七、负责新增医疗收费项目的立项申请、成本核算资料收集、整理及审核,并及时书面形式上报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区卫健部门。

八、负责全院的医疗收费的日常清理,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指导各科室进行规范的收费。

九、协调与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完成各项临时性任务。协助分管领导牵头每半年院内医保、物价工作自查的组织安排协调。